教育部 函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3年09月05日
發文字號:臺教學(六)字第1130090821號
附 件:(2件) 內政部公告作業規定、宣導資料
主 旨: 有關內政部辦理113年就讀專科以上83至93年次在學男子,申請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,請各校於受理申請期間加強宣導週知,以維護學生權益,請查照。
說 明:
一、 依內政部113年9月4日台內役字第11311615681號函辦理。
二、 按徵兵規則第26條第2項規定:「就讀專科以上學校男子,得依其志願,於每年十一月十五日以前向戶籍地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申請連續二年暑假,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;申請人數逾訓練員額時,以抽籤決定之。」
三、 為便利在學男子提出申請,內政部役政司全球資訊網(https://dca.moi.gov.tw)首頁/主題單元建置「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系統」,自113年10月16日(星期三)上午10時至113年11月15日(星期五)下午5時受理申請;可自114年6月9日、7月8日或7月22日三個入營梯次中,擇一梯次申請。各梯次申請人數逾錄取員額時,則由內政部役政司統一於113年11月18日(星期一)上午10時公開抽籤。
四、 檢附旨案相關作業規定及宣導資料各1份,該作業規定中第六點第一款,有關「考量國內外就學地區暑期起迄期間差異,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,以國內學校暑假時間為主(第2梯次),前後各增開1梯次,3個梯次均為陸軍,每梯次受訓期間不同。國內就學役男如欲選擇第1梯次或第3梯次,務必先行確認連續2年6月份學期結束期間及9月份開學日期可以配合,以免未能參訓。」一節,請務必提醒學生知悉並加強宣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