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課指組公告-助學金】113-2,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
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-113學年度第2學期 公告
一、校內申請日期:114年2月17日至【校內收件截止日3月7日下午4點】 ,文件缺漏不收, 逾期不收!!
二、申請要件:(3項全符合)
(一) 須具低收入戶子女身分之學生(不包括中低收入戶身分且不含研究生、重讀生、延畢生)。
(二)前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,且未受小過以上之處分。
(三)未領取除低收入戶學雜費減免以外之政府其他各類助學補助。
三、應繳交文件:(資料不齊,歉難受理)
1. 申請表(如附件-113-2學期表格-請勿沿用舊表格)
2. 低收入戶證明(影本)
3. 上學期成績單(學業平均需及格,且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)
4. 三個月內戶籍謄本
5. 存簿影本
6. 學生本人印章(第一次申請者需繳交)
四、申請限制 - 已領有下列補助之一者,不得申請本補助;
(一)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。
(二)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。
(三)特殊教育學生獎學金及補助金。
(四)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。
(五)現役軍人子女就讀中等以上學校學費減免。
(六)原住民學生助學金、伙食費及住宿費補助。
(七)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。
(八)本部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免納學費之補助及定額補助。
(九)師資培育公費生及公費醫師培育之公費待遇。
(十)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之清寒榮民及清寒遺眷子女獎助學金。
(十一)勞動部之失業勞工子女助學金。
(十二)農業部之農漁民子女助學金。
(十三)內政部移民署之新住民及其子女清寒助學金。
(十四)其他經本部公告之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及優待補助。
五、學制名稱及學制代碼為何?
• 五專前三年級:4
• 五專四五年級:5
• 二技:7
• 四技:8
★本校訊息公告網址:
https://studentaffairs.hdut.edu.tw/p/406-1001-9155,r304.php?Lang=zh-tw
一、校內申請日期:114年2月17日至【校內收件截止日3月7日下午4點】 ,文件缺漏不收, 逾期不收!!
二、申請要件:(3項全符合)
(一) 須具低收入戶子女身分之學生(不包括中低收入戶身分且不含研究生、重讀生、延畢生)。
(二)前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,且未受小過以上之處分。
(三)未領取除低收入戶學雜費減免以外之政府其他各類助學補助。
三、應繳交文件:(資料不齊,歉難受理)
1. 申請表(如附件-113-2學期表格-請勿沿用舊表格)
2. 低收入戶證明(影本)
3. 上學期成績單(學業平均需及格,且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)
4. 三個月內戶籍謄本
5. 存簿影本
6. 學生本人印章(第一次申請者需繳交)
四、申請限制 - 已領有下列補助之一者,不得申請本補助;
(一)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。
(二)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。
(三)特殊教育學生獎學金及補助金。
(四)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。
(五)現役軍人子女就讀中等以上學校學費減免。
(六)原住民學生助學金、伙食費及住宿費補助。
(七)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。
(八)本部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免納學費之補助及定額補助。
(九)師資培育公費生及公費醫師培育之公費待遇。
(十)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之清寒榮民及清寒遺眷子女獎助學金。
(十一)勞動部之失業勞工子女助學金。
(十二)農業部之農漁民子女助學金。
(十三)內政部移民署之新住民及其子女清寒助學金。
(十四)其他經本部公告之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及優待補助。
五、學制名稱及學制代碼為何?
• 五專前三年級:4
• 五專四五年級:5
• 二技:7
• 四技:8
★本校訊息公告網址:
https://studentaffairs.hdut.edu.tw/p/406-1001-9155,r304.php?Lang=zh-tw